用户协议

作者:深圳市前海诺德盛供应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09-30

EFSPOST 平安集运会员注册协议

一、协议效力与定义

1.1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用户完成注册流程并勾选同意或开始使用本司会员服务之日起生效。用户注册或使用服务的行为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1.2 协议变更

本司有权通过官网、APP 或系统通知等方式修订协议条款。修订内容公布后 7 日,若用户继续使用会员服务,视为接受变更;若用户不接受,可立即终止服务。

二、会员账号管理

2.1 账号责任

用户需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不得借用、转让或泄露。因账号安全问题导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2.2 账号禁用

用户存在以下情形时,本司有权冻结或注销账号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   多次寄送违禁品或提供虚假信息;

2.   恶意拖欠费用超过 30 日;

3.   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三、禁寄物品规则

会员须遵守本司关于禁寄物品的管理规定,具体禁寄范围详见《EFSPOST 平安集运服务协议》。如寄送违禁品,本司有权拒绝接收、终止服务,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隐私保护

4.1 信息收集

本司仅在提供会员服务必要范围内收集用户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用于订单处理及物流跟踪。

4.2 信息保护

本司承诺不向第三方泄露用户信息,法律规定或用户同意的除外。用户有权查询、修改个人信息,并可通过官方页面指引删除个人信息。

五、服务终止

5.1 终止情形

本司可单方面终止会员服务的情形包括:

1.   用户寄送违禁品或谎报货物信息;

2.   恶意拖欠费用且经催告后未支付;

3.   提供虚假收货人信息或拒绝配合查验;

4.   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5.2 终止处理

服务终止前,本司将正式通知用户。

六、不可抗力与免责

6.1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疫情、政府政策变动、罢工等不可抗力导致服务延误或损失,本司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用户。

6.2 第三方责任

因合作物流商、海关等第三方原因导致的问题,本司将协助用户维权,但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7.1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7.2 争议解决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八、知识产权

本司商标、LOGO、服务流程等知识产权归本司所有,未经授权,用户不得擅自使用。

九、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本司公布的其他规则或客服说明为准。

重要提示

1.   请如实申报货物信息,易碎品需自行做好防震包装;

2.   会员服务相关细则以《EFSPOST 平安集运服务协议》为准。